本報訊 (記者 欒吟之 通訊員 金莉娜)碩士研究生畢業、知名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團隊負責人和執行董事、為公司創收數億元人民幣,這是多麼漂亮的一張履歷單。可這名年輕人並不滿足,竟利用職務便利,將5260餘萬元公司資產占為己有。日前,經浦東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一審判處李黎明有期徒刑8年並處沒收個人資產200萬元。這是上海首例投資銀行高管犯罪案件,而證券行業知情人士透露,類似“賺外快”做法不屬個例,已引固態硬碟起業內警惕。
  截取480萬新竹買屋元項目款揣入腰包
  2004年,李黎明進入某證券公司投資銀行部;不到SD記憶卡2年,就升任項目團隊負責人,同時從總裁助理升到部門副總、執行董事。
  2007年11月,李黎明接到一個大單——一家鋼鐵股份公司的20億元公司債券發行項目。對此,李黎明開出2740萬元的總承銷費用,其中包括1%的承化療副作用銷協議費2000萬元、保薦費260萬元以及第三方支出費用等480萬元。
  對於債券項目的承銷收費標準,證券公司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。在李黎明上報給公司的一攬子協議里,項目收費只有兩部分——2000萬元承銷費和260萬元保薦費,對於另外480萬元的收費則隻字不提。簽約後,證券公司如數SD記憶卡收到2260萬元費用。隨後,李黎明通過A公司收取了480萬元資金。
  偽造文書騙得600萬元買別墅
  2008年,鋼鐵股份公司債券發行項目大功告成。李黎明又向證券公司提出“第三方支出費用”問題。他稱,B公司為該項目提供過重要的公關服務,並拿出了證券公司此前和B公司簽訂的第三方協議,認為證券公司應為此向B公司支付近600萬元。證券公司管理層看到協議,未加懷疑,很快將這筆費用支付給了B公司。
  事實上,收取480萬元的A公司不是第三方專業機構,而只是李黎明私下聯繫的一家企業。A公司收到錢後把資金轉入某房地產公司,作為李黎明購買別墅的房款。而在這個項目中,B公司也沒有提供什麼公關服務,合同書是李黎明根據舊的文本改頭換面偽造而成。該公司收取近600萬元資金也只是“過過手”而已,最終同樣被轉出充當李黎明的別墅購房款。
  保姆也成為皮包公司掛名股東
  鋼鐵股份公司債券發行項目的運作,給李黎明帶來了1000餘萬元的“外快”。此後,他複製這種操作模式,貪婪地將公司資金占為己有。
  2009年,他在上海和江西分別設立兩家公司,將截留、申請的資金轉入這兩家公司賬戶內。為避人耳目,李黎明將前女友的舅媽掛名為公司法定代表人,又拉來表弟掛名公司股東,甚至連家中保姆也成為公司的掛名股東。
  浦東檢察院指控,李黎明在10餘個項目中,以虛構第三方公司申請第三方支出費用及拆分約定承銷費用的手法,多次侵吞所在的證券公司資金達5260餘萬元,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占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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